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霸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讀
一、關于《霸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工作的必要性
為統籌推進全市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效應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盡快復工復產、恢復發展,保障全市經濟穩定運行,特制定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過程
按照《廊坊市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服務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市政府辦公室二科、市科工局在前期起草的《霸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十五項措施》的基礎上進行了再次修改,并多次征求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并通過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三、主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廊坊市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服務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河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通知》(冀財稅〔2022〕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廊坊市稅務局關于繼續延長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期限的通告》(2022年第2號)等。
四、《霸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
共分為六個方面、22條措施;
(一)加大金融信貸支持
包括:用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提供信貸紓困資金支持;持續完善金融貸款服務;合理調整逾期信用記錄報送規則。共4條措施。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包括: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落實“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加大中小微企業所得稅減稅力度;實施服務業等行業增值稅減免;促進民生物資穩定供應;支持疫情防控醫療救治。共7條措施。
(三)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包括:減免房屋租金;緩繳水、燃氣費用;提升供電服務保障;加大企業工會經費返還。共4條措施。
(四)支持企業穩崗就業
包括:繼續執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緩繳社保費、減收醫保費。共2條措施。
(五)加強要素資源保障
包括:保障用地需求;延緩繳納土地出讓金。共2條措施。
(六)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包括:做好運輸保障;延期許可和履約;推行差異化生態環境監管。共3條措施。
本《若干措施》擬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市政府和相關部門文件中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除已明確限定期限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